通知公告
发布时间:2017-06-08 09:36:11 来源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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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对镇赉县镇赉镇、建平乡等十个乡镇存量债务在债务系统内进行核销、化解的公示

根据《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》国发[2014]43号文件、《财政部关于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的实施意见》(财预[2015]225号)、《财政部关于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处置指南》和吉林省财政厅《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地方政府债券形式存量政府债务置换工作的通知》的文件精神,拟对镇赉县镇赉镇、建平乡等十个乡镇存量债务在债务系统内进行核销、化解。对十个乡镇核销、化解存量债务数据,予以公示。

 

 

 

镇赉县财政局

0一七年六月五日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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